第七十五章 这种感觉真好 为小小康的打赏加更!! (第1/2页)
有一句话说的真好,遇鬼的事十有八九都是自己在吓自己。正在幻觉中可怜的陈青山一定就是自己吓自己才产生幻觉,才是瞳孔无限放大。
我突然想到,晓叶他们待会儿会被红斑妇女困住出不去的。我正想跑过去和晓叶说清楚今天要发生的事的时候,我竟然看见了红斑妇女已经坐在桌子前和晓叶对话了。
这几天我目睹了太多太多她杀人的场面,所以现在一看见她,我就怕的要命,赶紧躲在厨房,干脆就不出来了。
可是,他妈的不知道是谁偷偷地在我后背打了我一棍,我还来不及转身就晕倒在厨房。之后的事就什么都不知道了。
还是手机的铃声突然吵醒了我,我发现自己竟然晕睡在厨房里面,不知道过了有多少的时间。我迷迷糊糊地拿出手机一看,是1008611打来向我催债的电话,对于关键时刻派不上用场,而且手机他他妈的只欠两分钱就停机的手机,我才懒得理他。
这里好像又回到了很久很久,我还没来到这个世界之前那么黑暗。其实,连我自己都忘了,我到底在属于我的那个世界失踪了几天,会不会也像海鹏一样被学校草草了事?哎,总之,我觉得自己在学校眼里只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路甲。
既然手机能用,傻子才不用它的亮度照亮走路都得摸摸索索的黑暗。我习惯性地往镜子走去,这次他妈的居然能看见自己的模样,不说貌比潘安吧,少说也是七分帅气,三分霸气。(我这又想哪去了)
我很随意地抬起一只脚就想爬到镜子里面来。草,没想到自己被面前硬邦邦的镜子重重地撞了一下。难道连镜子都要欺负我的落寞?突然有一种虎落平阳被犬欺的感觉。
既然去不了镜子里面,那我也不强求了,反正被这操蛋的世事欺负习惯了,也无所谓了。我只好慢无目的地在屋子里面闲逛。
可是不意间,瞄到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居然是2012年10月12日,我记得,我刚来这间饭店的时候好像就是在十月十一日,是手机的时间一直都没走,还是我回到了自己的世界?
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,我跑到大厅来,用手触摸了散乱在地上的桌椅,竟然奇迹般地碰的到!这种能被周围事物所认同的感觉,比自己无意间买了张彩票,又正巧得了头奖还来得兴奋,至少能有个分享的人,连物也好。
我想都没想,三步并作两步地快速跑到大门口,尽全力地缩小重见天日的光明一刻。但是,我的前脚刚抬起来,就开始犹豫了,该不该迈出去呢?
如果一迈出去,而自己又瞬间回到了小厕所格间,那不仅仅给自己造成暂时性的打击,更是对于我低下的AQ最惨忍地挑战。(逆商,全称逆境商数,一般被译为挫折商或逆境商。它是指人们面对逆境时的反应方式,即面对挫折,摆脱困境和超越困难的能力)
说真的,当我萌生出自己已经回到现实的时候,就有了一种无比强烈的感情,那就是我一定要离开这个鬼地方,哪怕是一秒钟我也愿意。
但又怕我这一脚,说不定只不过是用来摧毁我意志的第一步,如果我对希望的价值观崩溃了,那活着对我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?
不管了,想多少后果,估计多少结局,不都得建立在踏出这一步的基础上吗?否则都是徒劳。
老子我下定决心了,与其保留着自己的价值观在这里苟延残喘地呆下去,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死去。
于是,我他妈的是闭着眼睛踩下去的。但是一点飘移的感觉都没有,屋子外面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,连微风扶过我满是汗水的手心都被我清楚地察觉的清清楚楚,这是做人才有的感觉。
我满足地吸上一口气,都舍不得呼出来,是肺的容量不允许我再继续吸下去我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呼出去。也许,这就是大难不死给我造成珍惜一切所拥有的事物吧!
我一直在心里暗暗庆祝,都忘了睁开眼睛了。第一眼,我就朝小桥的方向望去,远处居然刚刚露出太阳的一点点红晕,这不是传说中的日出吗?
我忍不住一步步地走上小桥,天边的红日也慢慢地升出了害羞的半个脸,这么久以来,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美丽的朝阳,我也悟出了一个既不大,也不小的道理,那就是不管我们糟受多少黑暗的日子,只要相信,坚守住这一点就好了:终有一天,一切都会犹如拨开云雾见天日,守得云开见月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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